山东省煤炭分级转化与低碳利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于2024年12月获山东省科技厅批复建设,由山东科技大学牵头,联合中国矿业大学、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共同组建。实验室面向国家“双碳”战略和能源安全重大需求,立足山东省能源结构特色,围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核心领域,开展从基础研究到工程验证的全链条创新。
为充分发挥实验室在国内外合作交流和高层次人才培养中的平台作用,促进煤炭分级转化与低碳利用领域的协同创新,服务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根据《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要求,现发布2026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一、资助范围及资助强度
1. 面向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的科研人员,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2. 拟资助5项开放基金项目,每项2万元,资助期限为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二、资助方向
围绕实验室四大研究方向设置开放基金课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向:
方向一:绿色选煤与煤基精细化学品技术
(1)煤泥微乳捕收剂低碳制备技术
(2)煤基精细化学品与功能碳材料
方向二:煤炭分级转化与能碳耦合利用技术
(3)煤炭等含碳有机质分级转化基础理论
(4)煤热解/燃烧耦合分级转化技术
(5)化学链气化/燃烧碳捕集技术
方向三:煤气化与二氧化碳捕集合成技术
(6)燃气型煤气化技术
(7)CO₂捕集材料与工艺
(8)CO₂催化转化技术
方向四:煤基污染物减排与资源化利用技术
(9)气态污染物协同脱除技术
(10)煤制油副产物资源化利用
三、项目受理与评审
1. 项目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项目初审中,有以下情况不予资助:
(1)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逾期申请者;
(2)缺乏理论根据,研究方法、技术路线不清,无法进行评审;
(3)缺少基本的研究条件;
(4)申请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2. 按照“公平公正、择优支持”的原则,采取申请人自由申请、实验室初审、评审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终审流程进行评审,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报送主管部门备案,评审结束后实验室将开放基金立项通知书下达给申请人。
3. 申请人原则上应根据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方向,以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为属性申报项目,同年只能牵头申请1项项目,已承担实验室项目且没有结题的申请人不能再次申请。
4. 申请人须与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进行合作,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在申请书中明确合作研究计划;如与本实验室固定人员无合作基础,须在项目获批后,联合实验室固定人员开展合作研究,并在研究成果中有所体现。
四、项目考核要求与管理
1. 申请人须与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进行合作,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论文内容须与项目研究工作密切相关,成果标注要求如下:
(1)以山东省煤炭分级转化与低碳利用重点实验室(英文名称“Shandong Key Laboratory of Coal Staged Conversion and Low Carbon Utilization”)作为前2位署名单位,实验室固定合作研究人员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前2位标注基金号“山东省煤炭分级转化与低碳利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编号)”,英文标注“This project was financially supported by the Open Fund of Shandong Key Laboratory of Coal Staged Conversion and Low Carbon Utilization (Grant No. ***)”;
2. 结题条件:发表中科院分区(2025年版)一区及以上SCI论文1篇或SCI二区论文2篇(不含预警期刊)。
3. 项目立项后,实验室与申请人签订项目任务书。因学校财务限制,项目经费无法外拨至申请人所在单位。经费使用按照山东科技大学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凭票据在实验室报销。每年度6月底、12月底,由实验室项目合作人员协助申请人集中完成经费报销工作。
五、提交时间及联系方式
1. 自本指南公布之日起开始接收项目申请,申请书提交截止日期:2026年9月10日。
2. 申请书电子版(word或pdf)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为“单位-姓名-2026年度开放基金申请”;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3份邮寄至: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山东科技大学S4实验楼,张亚青,13583283492。
3.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亚青,13583283492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山东科技大学S4实验楼
邮政编码:266590